本人于5月18日到楼盘博文毓苑(楼盘地址:)看房子,告知目前资金上有一些困难,销售主动提出他们提供一部分首付款免利息给我让我去签订一个借款协议,开发商就找了一个人和我签了借款协议,借款6万元,实际上根本没有转账记录。并且在购房过程中,我曾明确告知销售我已经在长春有一套房了,可能是为了我能尽快达成交易,销售先给我说首付按照30%准备,后期又说首付需要按50%,本人30%首付都困难。销售告知如果我想按照30%掏钱,可以为我开一个虚假的发票,提高房价。本人告知目前首付不够.我给他说目前资金上有一些困难,销售主动提出他们开发商可以提供一部分首付款免利息给我.第二天开发商让我去签订一个借款协议,开发商就找了一个人和我签了借款协议,借款6万元,实际上根本没有转账记录。销售也虚构跟我签一个首付款收到的收据。目的是为了购买开发商所售房屋,首付足够。并且在购房过程中,我明确告知销售已经在长春有一套房了,可能是为了我能尽快达成交易,销售先给我说首付按照30%准备,后期又说首付需要按50%,本人30%首付都困难。销售告知如果我想按照30%掏钱,可以为我开一个虚假的发票,提高房价。我告诉销售因为我本身已经有一套房需要还房贷,这套房是我购买的第二套房,可是我自己收入不稳定,已经有两个月没有收入了,达不到银行办理贷款需要的流水条件,担心审批不能通过,销售告诉我流水都不是什么问题,只要我能花点钱都是很容易造假的,他们会协助我办理的,包括收入证明都可以造假,并且首付款的一部分也是开发商为了我能达到贷款 未向本人展示过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在购房的整个过程中我所有的资金往来都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到销售的个人账户,于5月18日,转了10000元定金,后又分两笔分别转了20000元和10000元,均是直接微信转账,从未向我展示过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我购房就是为了方便孩子上学,销售在售房过程中多次强调他们所售房屋是学区房,如果我不买房子,那我孩子连上学的资格都没有,我所购房子附近就是16中学,在购房以后就可以上这个学校,并且附近有医院,图书馆等设施。本人查询得知学校招生是有一定的政策指标和招生名额的,是需要满足招生政策指标的,不是买了这个房子就可以上的,明显属于虚假宣传。因为这些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我无奈放弃购买!多次找开发商协商但是开发商态度就是很恶劣。所以本人无耐只好实名投诉开发商的违法违。请领导主持公道!